近来,公司各分厂/部门逐步重视安全工作,加强隐患排查、整改及违章查处工作,隐患排查、整改及违章查处已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但现实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。
一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1.隐患众多,且排查不到位
分厂生产区域较大,作业范围较广,涉及内容较多,所以隐患较多。特别是热轧分厂,因为是老车间,存在的隐患就更多。虽然现在安全检查力度加强,但仍存在遗漏等排查不到位情况。
2.隐患整改措施落实、违章处理不及时
从发现隐患或违章到整改措施落实(这里指的是整改措施的确定,因分厂生产或装备上检修等,不一定会马上安排整改)或违章人处理,要经过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,有的还要很久(尤其是违章的处理)。中间时间经历越长,说明各相关分厂/部门对安全工作越不重视,这样的话,安全工作要顺畅开展下去就必然存在困难,必然会为工伤事故埋下隐患。
3.整改不彻底、不能举一反三
在对隐患跟踪时,发现有的隐患没有得到有效地整改,或是只是对所发现区域进行了整改,对其它区域的同样问题未进行整改。
4.隐患排查、整改被动消极
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虽然经常和分厂/部门联系,进行沟通,强调安全的重要,但作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的的分厂/部门却往往积极性、主动性不够,存在着应付、空闲才做等被动的现象。究其原因,主观上是分厂/部门认识不到位,没有把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上;客观上是公司一些制度缺少强制性,也缺少合理性、激励性。
5.员工参与不够、安全意识薄弱
员工身处安全生产第一线,对隐患问题最清楚,最清楚哪里最危险,哪里最安全,对隐患的整改也最需要。但实际工作中,不少员工对隐患排查及整改的工作知之甚少,这说明员工对生产中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。
6.安全管理部门与分厂/部门信息联系不够
最近发生几次下面的事情:安全管理部门现场发现隐患,开隐患整改单到分厂,分厂回复说已经联系整改了,怎么还要开整改单叫呢?或者是已经联系了整改,可一直没来整改,怎么发到我们分厂呢,应该发给落实整改措施的部门……
深究原因,是因为安全管理部门与分厂/部门没有交流的中介,不能及时收集信息、及时反馈、及时沟通。
二、对策和建议
1.安全工作责任主体要明确
分厂/部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,是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,应当为做到安全生产而主动、积极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。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督促分厂/部门履行主体责任、主动排查整改隐患,并督促整改实施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,而不应代替分厂/部门查隐患,落实整改措施。
2.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及违章处理要及时
对发现的隐患,当天要确定好整改方案,并安排好整改方案实施的时间;对违章的处理,要在三天内处理完,这样才能起到就有的强制或警示作用。
3.隐患整改要彻底,并举一反三解决其它同类问题
要有“整改一处隐患,就要整改一类隐患,就等于消灭一起工伤事故”的观念,这样才能有效地做到预防为主。
4.定期召开安全会议
定期召开安全会议,收集各分厂/部门安全工作上的问题,及时掌握分厂/部门安全隐患排查、整改及违章处理上存在的问题,并联系协调解决。
针对以上隐患整改及违章处理中存在的问题,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把对策及建议作为下阶段的工作方向,逐一进行落实改善。希望各分厂/部门提高安全意识,落实安全责任人,加强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,并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使生产安全、稳定、持续地进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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